戴*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0-10-13 17:24:15

甲将对乙的债券质押给丙,那乙应该向谁履行债务呢?质权人的保全请求权是什么意思?麻烦老师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一下,谢谢

[相关题目]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正确答案: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韩* 老师

回答于 2020-10-14 12:03:27

甲将对乙的债权出质给丙,本质上是为两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设定了一个质押权。质押权本身就是担保物权,因此其存在就是为了担保甲丙之间的借款合同,丙应该找甲还钱,甲不还才会涉及到处分质押权的事情,也就是这时候才能去找乙偿还债务。 至于保全请求权,可以这么理解,丙作为质权人,当然想要自己的质权(就是那10万元债权)保持一个圆满状态,但是乙偿还3万想把原本的10万债务变成7万,这就是在破坏质权的圆满状态。所以即使乙偿还了3万,后面丙仍然可以主张10万元范围的质权。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