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0-09-15 19:07:44

监视居住的期限 不是可以抵刑期吗?为什么选d嫩 制定居所监视居住和监视居住意义不一样?

[相关题目] 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B.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C.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D.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所有的监视居住的期限都应当折抵刑期

正确答案:E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0-09-16 15:01:34

监视居住类型:1.住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2)特定重大犯罪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 只有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才应当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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