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0-09-14 08:15:33

行政裁决,相当于是一种警察到现场对民事纠纷进行的一种调解和给出一个解决的结果吗,这个结果具不具备法定效力呢,民一定要遵循吗,还是可以参照遵循(为什么还不得行政复议和诉讼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0-09-15 15:02:48

你的表述不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又称为行政司法。如关于商标的争议,由一方当事人向商标管理局提出裁决申请,商标管理局最终做出裁定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类:(1)损害赔偿裁决。如你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你向工商局申请裁决,让超市赔你钱。(2)权属纠纷裁决。人民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所作的处理,就是行政裁决。(3)侵权纠纷裁决。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必须遵守,不服裁决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属于国务院最终裁决的事项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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