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0-09-05 15:53:02

人民法院分为4级,专门人民法院属于哪一级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樊** 同学

追问 2020-09-05 15:57:08

书上88页的城口县基层人民法院的例子,重庆属于直辖市,难道不应该是属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吗?,为什么重庆市会有中级人民法院呢,城口县这个例子和法院的监督层级关系这里没有弄明白
樊** 同学

追问 2020-09-05 16:00:22

法院和检察院这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查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上下级人民检察院。这里也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0-09-07 11:38:23

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但专门人民法院在我国人民法院系统中又具有特殊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是在特定部门或对特定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而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的审判机关。对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 重庆作为直辖市,重庆市的法院和其他省一样,也有高院、中院和基层法院,重庆市范围内共有五个中院。如二中院设在万州,管辖的地域为重庆直辖前万县市(地级市)的辖区。三中院设在涪陵,管辖的地域为重庆直辖前涪陵市(地级市)的辖区。四中院设在黔江,管辖的地域为以前黔江地区的辖区。城口县法院就属于基层法院,要受万州二中院的监督。 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也包括下级专门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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