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0-09-01 16:53:32

本题中的重大误解这个限度怎么把控。还有之前买手机遇到过这种情况,就是当时买的时候 售货员说这功能很强很好什么的,由于时间限制,没有全面了解手机性能,然后就买了,回去使用之后发现手机性能很垃圾,并不像售货员说的那样,这种算重大误解么,能要求退货,撤销买卖合同么

[相关题目] 甲对乙新换的手机爱不释手,听丙说是进口高档手机,便主动以3000元购买,但事后确认该手机其实是国产普通手机,市场价格仅1000元。若甲反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是甲方主动要求购买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存在重大误解,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C.乙欺骗了甲,买卖合同无效

D.丙欺骗了甲,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黄** 老师

回答于 2020-09-03 11:03:34

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对手机性能的理解,一般需要以说明书或者其他对性能的描述书为准,实践中,你说的这种情况很难举证,所以不要轻信售货员的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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