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3-01-12 22:10:10

真的清楚的就是按份责任嘛,分不清的就是共同连带责任吗?这种类型的怎么记忆嘛?是死记吗?还是理解着分类来记嘛?

[相关题目] 17. 某劳务派遣服务公司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劳务派遣服务公司为传媒公司派遣工作人员,每天工作11小时,每人每月最低保底工时286小时。该劳务派遣服务公司招用周某并派遣至该传媒公司工作,未为周某缴纳工伤保险。某日,周某连续工作12小时后晕倒在单位卫生间,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传媒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和传媒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和传媒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陈** 老师

回答于 2023-01-13 09:45:4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个是法条原文的规定。在劳动法里面很少去考查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这个题就是考的一个特殊规定。所以,记住即可。只有民法里面才会特意去区分承担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在民法里面通常两个侵权人之间有侵权的共谋,就会成立连带责任,否则如果只是两个人分别对同一个人实施侵权,就是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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