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3-09-01 23:30:13

一方在婚前借钱买了一套全款婚房,但是没有加上另一方名字,婚房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也算共同债务吗?那离婚的时候是怎么判呢,因为是用共同资金还的所以不管有没有名字也一人一半? 如果是一方出首付后贷款,婚后两人共同还款,分的时候又是怎么算的呢? 如果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购置了一套房子,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但是另一半没有出资,分的时候怎么分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汪* 老师

回答于 2023-09-02 18:31:21

婚前个人全款买房,登记一方名下,属于一方财产。离婚就判给一方。 婚前个人贷款买房,登记一方名下,属于一方,若另一方也还了房贷,按照债务关系。离婚分割时,偿还其还的贷款。 婚前全款,登记两人名下,可以理解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司法实践中还是偏向于房子判给出钱买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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