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4-03-22 09:52:23

老师我随质权孳息还不太理解。 我理解的是: 孳息归质权人所有,债务清偿后,孳息也应返还给出质人,当然收取孳息的费用夜游出质人承担(孳息所有权有约定按约定) 可以这样理解吗?

[相关题目] 根据《民法典》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同龄的婚姻制度。( )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事***** 老师

回答于 2024-03-22 10:01:35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孳息不仅包括天然孳息,也包括法定孳息。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质物既然已经由质权人占有,孳息由质权人收取较为便利。质权人收取质物的孳息,并不是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取得质物孳息的质权,取得对质物孳息的占有,但质物孳息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出质人。质权人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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