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4-03-26 11:45:12

1.请问在刑法中,教唆犯所“起的作用”是怎么定义呢,是按照教唆的内容还是被教唆的人实际所犯的罪? 假如A教唆B和自己一起去杀人,结果B杀人后不小心把别人家烧了,那是按照教唆杀人还是杀人失火都算实际起的作用? 2.刑讯逼供罪的主体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警察不?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4-03-26 12:49:58

1.看贡献度,起主要作用就是主犯,次要作用辅助作用就是从犯。比如重庆那个杀人案,女朋友教唆男朋友杀孩子。最后法院认为这个女的也是主犯,因为她一直教唆督促男的去杀人,而且还参与犯罪的组织和策划行为,贡献非常之大 1,司法工作人员不等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只有法院和检察院。但是司法工作人员,参与司法活动过程中的人都叫司法工作人员,如:刑事案件调查由公安机关来,公诉由检察院,审判由法院,执行机关一般是监狱,那建议管理人员也是。上面四个环节的人通通可以叫司法工作人员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4-03-26 12:51:32

肯定是教唆杀人啊,我有教唆你放火??火关我啥事!你自己负责哈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4-03-26 12:52:12

而且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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