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11-11 11:04:31

老师,请问高空抛物造成一人严重受伤的,按刑修11条,是定什么罪?是属于一个行为同时犯了高空抛物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然后择一重罪定罪吗?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邓** 老师

回答于 2022-11-11 11:20:42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认为定故意伤害罪更为妥当。详见2022年11月6日成都试题。 建议以我的解析为准 12.邓某从居住的12楼窗口将一个装牛肉酱的玻璃瓶故意丢向楼下开放性广场,造成正在广场上活动的杨某左侧额顶骨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邓某的行为应该以( )定罪处罚。 A.过失致人重伤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高空抛物罪 D.故意伤害罪 【事考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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