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9-19 16:1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五十元以下的都可以当场收缴。 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二十元以下的,可以当场收缴,二十元以上的,要通过银行收缴。 但是金标尺的书上又说是行政处罚100元以下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的情况包括事后难以收缴、偏远地区等情况) 请问这怎么理解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马** 老师

回答于 2022-09-19 17:08:16

1. 100元以下是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 行政处罚法在去年进行过修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王* 同学

追问 2022-09-21 10:15:41

谢谢马老师。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