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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顺普定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4-08  |  来源: 普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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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贵州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安顺市教育局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普定县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普定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在我县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证件可在我县申请认定。

(三)驻普定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在普定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时间、地点及申报程序

(一)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为保证我县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 1号)的相关要求,我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如下: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 2021 年4月12日8: 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 2021年6月21日8: 00-7月2日18: 00《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1年9月22日8:00-10月15日18:00 (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2.“现场确认”时间(周末除外)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时间: 5月6日——5月14日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 7月5日——7月15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 10月18日——10月28日

3.“颁发证书”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颁发证书”时间: 6月11日前

上半年第二批“颁发证书”时间: 7月30日前

下半年“颁发证书”时间: 11月15日前

(二)现场确认地点

普定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40号窗口(新县委),联系电话:0851—38226559。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教师资格认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因此申请人务必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

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携带本认定机构规定的材料,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三份。

(二)身份证明

1.户籍在普定县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普定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普定县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三)学历证书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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