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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开州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32人

2021-06-10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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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事业单位笔试专训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开州区2021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2021届高校毕业生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须为2020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且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参加考试考核时,请各位考生自觉配合考务工作,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招考录用”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A类岗位:开州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楼A栋617室(开州区开州大道(中)233号)。

B类岗位: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办公楼四楼教室二(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

报考人员请按规定做好疫情自我防护。

(三)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开州区2021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持附件4所列材料于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并于2021年6月25日领取准考证A类岗在开州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楼A栋617室;B类岗位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办公楼四楼教室二)。

请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照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招考录用”栏公布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 ,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考核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报考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五)应聘人员属重庆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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