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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笔试公告

2024-05-28  |  来源: 贵阳人才网

根据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程序,拟于6月15日开展集中线下机考笔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部分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有2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5:1,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取消此2个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为:

1.贵阳筑水水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岗位代码:14)

2.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分质供水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预决算工程师(岗位代码:21)

二、笔试确认

(一)笔试确认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6月5日

(二)有关要求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贵州考试招聘服务网”(https://www.gzkszp.com/my)进行笔试确认,考生进入链接后,完成登录,选择“确认参加”或“放弃参加”笔试环节。逾期未确认或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分批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笔试地点:贵阳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四、准考证打印

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期间,考生可登录“贵州考试招聘服务网”(https://www.gzkszp.com)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做好笔试准备。

五、笔试科目

序号

公司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试题类型

1

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资金中心
财务会计Ⅰ岗

03

《金融财务类试题》

2

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资金中心
财务会计Ⅱ岗

04

3

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部
内部审计

06

《工程类试题》

4

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

08

5

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
清镇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

16

6

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
清镇水务有限公司

综合部
综合管理

17

《综合类试题Ⅰ》

7

贵州青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环保事业部
环保咨询管理

09

8

贵州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运维管理部
电气技术员

11

9

贵州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运维管理部
机电维修工

12

10

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
清镇水务有限公司

生产运行部
生产管理

15

11

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
花溪水务有限公司

生产运行部
机电维修工

19

12

贵州筑水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技术检测部
计量检测员

20

13

清镇市乡镇水务有限公司

运调部
机电设备维修及管理工

18

14

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调度部
应用系统管理

07

15

贵州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运维管理部
消防管理员

13

16

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风控部
负责人

01

《综合类试题Ⅱ》

17

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党群人资部
绩效薪酬管理岗

02

18

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
培训开发管理

05

19

贵州青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综合文秘

10

 

六、应试须知

(一)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接受核验后进入考场。如笔试当天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考生,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向工作人员出具有效电子身份证,并签署承诺书。考生可携带承诺书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需到考务办公室再次进行身份核实,若当天未进行身份核实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完成核实,逾期未完成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

(二)考生可提前60分钟可接受身份核验进入考场。正式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务必准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一律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外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随身物品需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将书籍、资料、纸张、手机、智能手表、耳机及各类电子设备携带至考试座位的,一律视为违反考试纪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使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或其他任何手段抄袭试题、答案,或帮助他人进行舞弊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生入场后,首先对照自己的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楼栋(考区)、考场及座位号,对号入座;如有疑问,请举手向监考员询问。对号入座后,应当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以备检查。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视为违反考试纪律,取消考试资格。

(六)在考试系统登录界面输入个人信息进行考试登录,登录后认真核对考试机屏幕显示的本人信息,等待考试开始。遇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当遵守考场秩序,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考生应自觉接受监考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遇到问题应当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对于违反考场规定、舞弊、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八)考试开始后考生应关注考试界面、时间窗口和答题要求,掌握考试时间。

(九)考试期间,考生应当按照指令和规定的步骤操作计算机,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得进行其他操作。考生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调整计算机显示屏摆放位置和角度、搬动主机箱、更换键盘和鼠标等外接设备,不得在考试机上插入硬件和安装软件。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或进行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任何不按指令操作、随意操作、试图更改程序路径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十)考生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导致系统不能正确记录相关信息的,或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试卷下载延迟、题目漏答、考试设备损毁、电子答题数据上传有误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或询问解题思路。如出现试题内容显示不全、识别率低、切换缓慢等情形的,可以举手报告,经监考员同意后询问。

(十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员同意并由指定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十三)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不得关闭考试机,监考员发出离场指令后应当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不得携带草稿纸离场或抄录试题带出考场。

(十四)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场内不准交头接耳、传递物品、扰乱考场秩序;不准夹带考试相关资料、抄袭他人答案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严禁参与作弊、替考等行为。

(十五)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十六)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情况,组织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或延长考试时间、调整考试方式、调换考生机位等决定,考生应当服从并积极配合组织方作出的处理措施。

咨询电话:0851-88105524;0851-869892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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