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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兰察布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知(第二批)

2021-06-04  |  来源: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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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就乌兰察布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体检于2021年6月5日(星期六)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早晨7:00准时到达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门诊楼一楼大厅(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解放路老虎山对面)报到。

二、有关要求

1.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 体检费500元(具体以医院实收为准,微信支付),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 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二寸蓝色免冠照片1张。

4.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禁食、禁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位考生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前下载“蒙速办”APP,注册“健康码”,体检前须核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测量体温符合防疫要求后方可参加。

5. 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 考生必须遵守体检工作纪律,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7. 体检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复检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8. 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74—8320022。

附件:进入体检范围考生名单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1年乌兰察布市党政群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体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