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应聘条件
三、报名
四、考试方式
五、政审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如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按程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且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在接到通知3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规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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