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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桐梓县公开考调公务员55人(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月11日至12日报名)

2024-07-04  |  来源: 桐梓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桐梓县干部调配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及职位信息

(一)考调计划

本次公开考调计划为55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二)职位信息

考调职位详见《桐梓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桐梓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报考者对报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咨询时,可直接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

二、考调对象与范围

桐梓县县直机关及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业务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 1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机关的乡镇(街道)公务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五年,事业单位人员需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服务满三年;服务年限以录(聘)用文件日期为准,且报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6.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考调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方式及程序

公开考调采取考试、考察、试岗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岗、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即本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县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严格按照《桐梓县干部调配工作规则》规定择优推荐报名,其中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分别核算。

3.备案及报名地点:

(1)报考公开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前往中共桐梓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备案及报名;

(2)报考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前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备案及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桐梓县2024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3份,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说明(附件4)

(5)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多报、错报、误报无效,并取消本次考调资格。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2:1的,按规定减少考调职位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任一环节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不设笔试环节,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由县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比例不足2:1时,面试分数需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考调职位的匹配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应当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六、体检

各考调单位负责组织对拟考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由各考调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考调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七、试岗、公示及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到拟考调单位进行试岗,试岗时间为1个月。试岗期内,试岗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考调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初步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县委组织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

由县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度,经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考调对象,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tongzi.gov.cn)对拟考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凡考试、考察、体检、试岗或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考调问题的,一律取消考调(调动)资格,同时取消考调职位,所产生的职位空缺名额概不递补。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一)公开考调工作在桐梓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考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考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本公告解释权属桐梓县委组织部,未尽事宜由桐梓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26626016)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26656687) 

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3318536)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26621980)

附    件:

附件1:桐梓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桐梓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3:桐梓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说明.doc

中共桐梓县委组织部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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