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湖南省检察机关招聘203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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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湘高法发〔2018〕9号)等规定,湖南省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3名,其中省院机关14名、铁路运输检察院3名、各市州检察院36名、基层检察院150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岗位技能,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9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六)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报考人员为在职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八)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服从岗位分配;
(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和铁路运输检察院职位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认定,各市州人民检察院职位由各市州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五)在各类招聘招考录用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六)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七)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拒服兵役的;
(九)涉毒吸毒的;
(十)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十一)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聘用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案件的记录工作;
(二)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
(三)其他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00至2025年1月3日17:00。报名网址为: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4JCYSJY/,报考人员登录该网址进入“湖南省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查。笔试开考比例2:1。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5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单位职位。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根据审核意见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单位职位或改报其他单位职位。
4.笔试参考确认,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2025年1月6日9:00至8日17:00时间内进行笔试参考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参考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参考确认后无故不参加笔试的考生,将纳入诚信机制,5年内不得参与湖南省检察机关任何形式的招录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通过参考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10日9:00至12日8:30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湖南省长沙市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12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1.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中任一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综合知识测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履行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综合知识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其成绩按50%计入笔试成绩。
2.技能测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中任一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技能测试。两证缺一者和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开始15分钟内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分为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考时各为15分钟。听打考试使用双头(话筒和耳机插头必须分开)、3.5毫米、普通台式电脑双声道有线耳机。考场不提供耳机,请考生自备。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2。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分别占50%。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根据所有考生的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及时在报名系统公布。
笔试第7天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含综合知识测试、技能测试及折算后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采用自动化智能处理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不接受考生查分。
3.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要求。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请托他人代替本人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由各市州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分别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中任一种)、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由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统一组织,面试人员较少的市州可调整到其他市州人民检察院面试场地。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中任一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可正常开考。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最低录取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告知面试组织单位,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和结果将分别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成绩综合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下同)。考生如缺考一项,其成绩无效。
入围体检考生的名单和成绩将分别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和地点分别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hn.jcy.gov.cn)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布。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录(聘用)工作中建立健全涉毒吸毒人员筛查审查机制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延期的,根据规定,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聘用手续,但须报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备案。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时,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汇总后,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选,各用人单位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及时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九)补充招聘
公开招聘期间出现的流失职位和未招聘到合适人员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州人民检察院批准、省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后,面向已有合格笔试成绩且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进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依据报考考生填报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补充招聘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
艰苦边远地区补充招聘对象原则上以职位所在户籍地和生活地的考生为主(艰苦边远地区以湘人社发〔2014〕64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依据)。
补充招聘公告、职位等通过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十)招聘补录
补充招聘完成后,未被招聘录用、且总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在下一次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招聘前其总成绩有效,可按下面的方式和原则递补补录。
1.递补方式。招聘完成后,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在规定的计划数内,报请省人民检察院同意,从总成绩合格递补人选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依次进行补录。
2.递补原则。递补人选按总成绩排名,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进行补录。
未参与补充招聘且总成绩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仍属于所报职位的递补人选。
参与补充招聘但未进入面试且原总成绩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仍列入首次报考职位的递补人选。
参与补充招聘、未被录取且2次总成绩均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填报补充招聘职位时,应选择确定递补单位。未作选择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指导意见》执行。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官网上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定电话),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4732967
监督电话:湖南省纪委监察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731-84732667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0731-82988099
各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0731-84732325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0731-88628246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0731-28108248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0731-58514660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0734-8850131
邵阳市人民检察院:0739-5635043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0730-3052051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0736-7794263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0744-8223957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0737-6100282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0735-2280180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0746-6370100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0745-2714626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0738-8220623
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0743-8531319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25日
原标题:湖南省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jcy.gov.cn/xwfb/tzgg/202412/1871836373678292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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