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考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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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例如,某考生行测成绩为75分,申论成绩为70分,笔试无加分,面试成绩为80分。
其笔试成绩为
分,
总成绩为分。
对于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的构成会有所不同,《申论》的成绩占比会降低,而专业科目的成绩则会占据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