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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教育理论》:课程分类

2022-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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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一起了解了教育公基中的八大教学原则,今天小编继续给大家介绍一下课程的分类

课程按照不同的分类原则可分为以下六类:

一、根据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

1.分科课程

分科课程,分别从各门学科中选择部分内容,组成各种不同的学科,彼此分立的安排他们的教学顺序、教学时数和期限。

2.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是指把若干相邻学科内容加以筛选、充实后按照新的体系合而为一的课程形态。力图打破传统学科的界限,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日益综合化的需要。

二、根据课程内容的固有属性

1.学科课程

学科课程,是以学科的形式组织教学内容的一种课程,它以人类对知识经验的科学分类为基础,从不同的分支学科中选取一定的内容来构成对应的学科,从而使教学内容规范化、系统化。例如,中小学学生所接触到的语文、数学和英语等学科,就是一种学科课程。

2.活动课程

活动课程又称经验课程,它打破学科逻辑组织的界限,以学生的兴趣、需要和能力为基础,通过学生自己组织的一系列活动而实施的课程。

三、根据课程计划对课程实施的要求

1.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指一个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法定性地要求全体学生或某一学科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种类。

2.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是指一个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里法定的,学生可以按照一定规则自由的选择学习的课程种类。选修课程具有自愿性。

四、根据课程的表现形式

1.显性课程

显性课程也成正规课程,指学校所开设的所有课程,或者说在课程表上应该体现的课程。显著特点是计划性。

2.隐性课程

隐性课程也叫潜在课程,无形课程或隐蔽课程,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从具体学习环境中所获得的“计划外”的知识、观念、情感等,不是课程计划中所预期的东西。

五、从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角度

1.国家课程

国家课程是指国家委托有关部门或机构制定的基础教育的必修课程或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或大纲,具有统一规定性和强制性。国家课程是一级课程。

2.地方课程

地方课程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国家课程政策和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等对人才的要求而制定的课程计划和开设的具体课程。属于二级课程。

3.学校课程

学校课程又称为校本课程,是学校在实施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通常以选修课或特色课的形式出现。

六、以课程任务为依据

1.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着眼于促进学生基本素质的形成和发展,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的“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素养,是全体学生必修的课程。学校日常教学的主要课程形式是基础型课程,比如,语文、数学和英语等学科就是基础型课程的体现。

2.拓展型课程

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以培育学生的主体意识、完善学生的认知结构、提高学生自我规划和自主选择能力为宗旨,着眼于培养、激发和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是一种体现不同基础要求、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课程。

3.研究型课程

研究型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是学生运用研究性学习方式,发现和提出问题、探究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自主与创新精神、研究与实践能力、合作与发展意识的课程,是全体学生限定选择修习的课程。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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