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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98人

2021-07-20  |  来源: 北京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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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和《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472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学科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等(见附件2、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生源2021年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2、附件3)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正常参加2021年就业派遣的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取得时间2020年8月1日(含)之后。

3、年龄:本科、硕士研究生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思政课教师岗位须具有思政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和思政学科教师资格。

5、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8、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非北京生源2021年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3)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等正常参加2021年就业派遣的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

3、年龄:硕士研究生199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思政课教师岗位须具有思政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和思政学科教师资格。

5、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取得相应学位。

8、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9、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10、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11、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人员(招聘岗位见附件2)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档案在京;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或具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3、管理岗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年龄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年龄不限。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思政课教师岗位须具有思政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和思政学科教师资格;其它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技能资质。

5、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或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