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怀集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职校)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怀集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职校)教师 17个岗位共招聘47名(详见《 2023年怀集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职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uaiji.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或点击“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栏进入怀集县教育局页面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往届毕业生指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8.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9.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辅修的专业不得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研究生和本科阶段所修学的专业其中之一学历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不对应不受理报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往届毕业生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管理权限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和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取得(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未期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30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怀集县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原电大)(地址:怀集县怀城街道解放北路162号)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本次考试不收报考人员费用。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在报名现场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怀集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自行在网上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4)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方可报考。所有拟聘人员必须在办理入职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用人单位及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方可报考。服务期满人员需申请加分的按上述要求申请。
(8)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
以上所要求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工作经历、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