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招聘教职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招聘教职员66名,报考人员可通过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sg.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年龄要求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招聘对象:
①国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具有一定实践经验(从事过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或参加过与招聘岗位相关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书、学位证书。
③现在韶关市公办中学工作且具有中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3.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二)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5.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三、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规定范围的人员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因受学校岗位结构的限制,本次新进的教师暂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经考核合格,待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竞聘条件的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进行岗位调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和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查询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sgjyzp2023/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上传资料等流程。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网络初审。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自行登入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7日16:00止。
3.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1)提交附件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本科生提交,主要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写下承诺书(见附件3),保证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