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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门鹤山市教师招聘338人公告

2023-05-08  |  来源: 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鹤山市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场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共338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小学316名、职校9名、特校1名、开放大学2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幼儿园10名,岗位要求详见《广东省鹤山市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均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指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5月22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4.港澳居民报考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5.岗位表中列为不限的即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

  (三)工作经历年限、年龄要求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5月22日),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2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

  (四)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和学生证,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应届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者需提供成绩单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面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的应届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附加高校自主发证证明)应聘,以上人员均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无法上传资格证原件的,须提交以上佐证和本人教师资质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未提交相应教师资质证明,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及办理入职。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有招聘对象要求。其中:招聘对象为在鹤山市内学校任教满一学年或以上,报名首日仍在岗的非在编教师,工作经历按学年计算,以相关合同和社保记录为准(在校学习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即使有劳动合同、社保记录,也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对象为服役期满2年(含)以上的退役军人的,要提供退役证,退役军人身份在资格审核时由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查核。

  3.个别体育(体育与健康)、音乐科岗位有专项要求的,只招选学相应专项的毕业生,资格审核的需提供院校盖章的选学专项证明材料。

  4.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00至2023年5月24日16: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6”,选取招聘岗位,按系统提示报名。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对学习和工作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完整填写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完整填写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父母、兄弟姐妹,已婚人员要同时填报配偶及配偶父母等信息。

  (3)应聘者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居民户口本、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4)应聘者须符合岗位要求方可报考,条件不符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5)笔试后将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方可进入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