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补充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宁市教育局决定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普宁市第三中学等5所学校计划招聘65名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2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2023年度)》(附件5)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和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所涉及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网上预报名。
报考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填写《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发至报名电子邮箱:pnsjszp@163.com,邮件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统一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请勿重复报名。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网上预报名为非正式报名,经网上预报名后的考生须到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未在网上预报名的报考者也可直接参加现场报名确认。
2. 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南面就业广场。
现场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表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2022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并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书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待现场审核后归还报考人员。
3. 报考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
(2)报考岗位各学科教师对应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研究生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的报考者,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的,也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 资格初审。
普宁市教育局将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谈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考生在所学专业的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课内容进行说课,面试时间12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确定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评分第一项要素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一项要素得分又相同的,则以第二项要素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列为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
就业协议书签订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
由普宁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有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普宁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若有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拟聘用人选。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教育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
受聘人员为普宁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人才生活补贴等待遇。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市教育局0663-22448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聘监督电话: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宁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原文标题: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puning.gov.cn/bmpd/pnsrlzyhshbzj/tzgg/content/post_764921.html
附件:
附件1: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岗位与专业要求对照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