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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人公告

2023-04-24  |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36名。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报考物理实验员的2023年毕业生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教师岗位还须具有一年及以上普通中小学对应学科的任教经历,且报名时须在普通中小学任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物理实验员岗位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以研究生专业报名的,其本科专业也需与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近期的证件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岗位。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资格初审及考试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进行现场考试确认。

  2.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