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公招 >  招考资讯 >  招考公告 > 

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招聘教师6人

【导读】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招聘教师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吉林金标尺教育获取。

吉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564823728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以下简称东北师大附中深圳学校)是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同深圳市教育局合作创办的公办学校,学校位于坪山区的中心区,项目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规划建成36个班的普通高中,可提供1,800个学位,将于2021年9月开学。

因教育教学需要,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定于2021    年4月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3个(拟聘6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其中,本科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研究生、最低学位硕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则相应的三级专业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4月29日之后出生)。

4. 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毕业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时间及方法

报考时间为:2021年 4 月 29日至 5 月 13日

应聘者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http://www.msannu.cn/下载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好个人信息,上传简历及基本材料后提交。

(二)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网上报名时,报名材料须与简历合成一个PDF,总大小不超过4M。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