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聘7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拟公开招聘人员7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n,“资讯中心” 栏目);
3.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
4.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www.jszpw.net);
5.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tzvcst.edu.cn,“人才引进”栏目)。
其中,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义务;
3.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聘计划(一)》(附件1)、《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聘计划(二)》(附件2)为准。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是根据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一般指本科的具体专业或研究生专业的二级学科,有专门说明的除外)。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时间
“招聘计划(一)”2022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招聘计划(二)”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5月6日,同一岗位入围人数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业务考核,各岗位入围人员、考试形式及开考时间以招聘入围名单公告为准。
(二)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须提交真实详细的报名表(见附件3)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硕学历证书、本硕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tzvcst.edu.cn(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注明“姓名+应聘岗位”);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计划(二)”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报名表填写的内容须完整规范,并与原件相符;若不相符,则无条件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初选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业务考核及评鉴
对入围人员以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的考核:必要时组织校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等进行评议并作出鉴定,鉴定结果对是否录用有直接否决权。业务考核由评委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也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各岗位考试形式及比例在指定网站发布,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业务考核及评鉴等结果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业务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