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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龙港市教师招聘22人

2021-07-09  |  来源: 龙港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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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龙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2名。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龙港户籍或龙港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龙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5.学历要求:应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专业要求: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注明的学科相对应或大学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2)。政治、历史、地理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小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

8.人员身份要求:未被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其中已被龙港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

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7:00。

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lg2021.kingsit.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第一页、有登记地址页)、本人页】;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或其他相关材料);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书);

5)被龙港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