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公招 >  招考资讯 >  招考公告 > 

2021年下半年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74人

2021-11-18  |  来源: 哈尔滨金融学院

【导读】 2021年下半年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74人 。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黑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辅导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2021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紧密结合学院发展建设规划,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的实际需要出发,统筹规划,保证重点。 

(三)坚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养。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有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精神、优秀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乐于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4.身心健康,仪表端庄,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专任教师岗位:具有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的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具有金融、计算机等行业从业经验或计算机教学经验两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辅导员岗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的研究生,有公办本科高校学生工作经历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公办本科高校工作经历七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人才:博士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并获得高等院校或国家研究机构授予的全日制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1.博士人才全年接受报名。 

2.硕士人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30日24:00。 

(二)报名方式 

博士人才可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报名,硕士人才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 

1.博士报名邮箱:hjygkzp@163.com 

2.硕士报名邮箱:hjygkzp@vip.126.com 

(三)报名材料 

1)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 

3)哈尔滨金融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附件4)。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科研成果材料,其中SCI、CSSCI等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辅导员岗位需提供党员证明。 

8)职称证书原件。 

9)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报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单等)。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编号+所学专业+硕士/博士”)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五)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思想政治鉴定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