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福建理工学校招聘1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
福建理工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中职学校。因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拟公开招聘1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理工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5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2年4月1日8:00——2022年4月17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的通知,及时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任教师岗位(序号1-7)面试采取试讲(片断教学)的方式,党委工作科职员、人事科职员及生管教师岗位(序号8-1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6.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7.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理工学校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试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以考试前举办单位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