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邢台市信都区招聘教师28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实现教育强区战略目标,建设一支高层次教师队伍,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280名,其中,中学教师120名,小学教师 135名,幼儿教师19名,中职教师6名,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7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2011年在邢台市教育局备案登记且目前仍在信都区所属公办学校任教的编外聘用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幼儿教师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层次的学位);中小学及中职教师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岗位条件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国家基层项目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均含2024年服务期满);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3.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
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等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条件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8.属于编外聘用教师备案人员报考的,要求2011年在邢台市教育局备案登记,目前仍在信都区所属公办学校任教,经信都区教育局审核认定(认定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7月12日)后于7月15日9:00前由教育局统一提交区人社局。同时须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附件2)。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