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网上申报、体检检查、现场确认等程序审核,现将2024年第二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领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领取地址: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行政中心B区111室)。
三、领证需携带资料:
(一)户籍在花溪区域内(含贵安新区)的社会居民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已办理花溪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居民须携带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三)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未审查毕业证的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确认时已审查毕业证且交复印件的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四)在校研究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五)如需委托代领,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订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按手印)及上述相应资料;
(六)若逾期未领取,可携带上述相关资料于每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到人事科B111领取。
四、咨询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