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邢台市襄都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报考者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计划为邢台市襄都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75名。其中,中学教师5名,小学教师65名,幼儿园教师5名,详见《邢台市襄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邢台市襄都区在职编外教师(邢台市襄都区教育局、任教学校提供名单)、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幼儿教师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邢台市襄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1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含2024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含2024年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4年服务期满);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邢台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或正式参加工作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专项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3.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或代码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报考者,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报考者,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各岗位报考者须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应考者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