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学校教师不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省内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师遴选进天柱县城区中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遴选工作,特成立天柱县城区初中学校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专班,人员如下:
组 长:王媛媛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杨长燕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韦卫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申群飞 县教育局局长
杨世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绍惠 县委编办主任
杨政松 县财政局局长
谭 昧 县教育局督学(正乡长级)
吴运坤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
潘存芳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薏平 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 江 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张光权 县教育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申群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谭昧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遴选具体工作。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具体遴选岗位及计划详见《天柱县城区初中学校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外中小学在编、在职(岗)专任教师,具有3年以上(不含3年)教学工作经历。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教学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6.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6.未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按事业单位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岗位。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柱县城区初中学校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1份。
(7)《遴选承诺书》(附件5)1份;
(8)连续三年任该学科教学经历的,需县教育局出具三年的教学成绩。
(9)附加项记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现场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考生可预先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天柱县城区初中学校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岗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
5.报名要求
考生须认真阅读《天柱县城区初中学校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天柱县2024年公开遴选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如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视同考生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本人承担。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要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天柱县教育局联系(0855-3850378)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表》中“是否同意调剂学校”栏必须填写“是”或“否”。“是”表示当出现人员集中报考同一岗位而超出岗位设置数时,未被录取的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招录岗位未满的学校(由工作专班统筹调剂);“否”表示当出现人员集中报考同一岗位而超出岗位设置数时,未被录取的人员填“否”则视为放弃,不作调剂。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遴选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及审查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视为报名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者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或调配资格。
(四)考试
本次遴选工作在天柱县城区初中学校2024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专班指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6日8:30-17:30前到天柱县教育局综合股领取。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拟考察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采取附加项计分方式进行量化,以分数高者列入考察对象;如出现附加项计分后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审批表》,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核实转正定级审批表、工作分配有关文件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
如遇考察、遴选公示不合格或放弃遴选等情况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当本岗位无递补人数时,则从服从调剂的本学科报考者未进入调动环节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教育局审核,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1.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被选用的教师其职称聘任问题,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各学校新补充教师,对已取得高、中级教师职称,在调入学校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降低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九、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特殊情况的,由遴选工作专班商讨决定。
咨询电话:0855—3850378(天柱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5— 7522470(天柱县教育局)
查询网址:天柱县人民政府
附件:1.天柱县2024年公开遴选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
4.附加项计分统计表
5.遴选承诺书
天柱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