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以及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教育卫生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发〔2024〕32号)文件精神,2025年陇川县教育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25名,其中:陇川县第一中学15名、陇川县民族中学6名、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考核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现场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线下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第一场招聘会:2024年11月4日至8日9:00--18: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第二场招聘会:云南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时间地点具体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若第一场招聘会招聘后已无指标空余的,将不再进行第二场招聘。若开展两场招聘后仍有招聘指标空余的,将适时择地进行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确定考核招聘对象
严格按照申请招聘单位的职能职责及招聘岗位的现有设置情况来确定招聘的具体岗位。
1.应聘人员具体要求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2)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3年、2024年、2025年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部分岗位学历条件有变化的以《2025年德宏州教育部门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所列为准。
2.考核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①现役军人;
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④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⑤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二)确定考核招聘的专业学科和人数
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批准的2025年岗位计划确定。
(三)考核步骤
1.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招聘单位按照批准的招聘范围、对象、专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确定进入考核测评的人员。
2.组织专家考核测评
考核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制定通过的测评方案,组织测评专家组5-9人,通过闭卷测评和现场问答测评的方式对考核测评的人员从所修学科成绩、获奖情况、学校推荐就业意见、笔试、现场问答情况等方面进行测评。测评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基本素养、语言表达、仪表仪态、学科知识、专业水平、课堂教学能力、社会综合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
(1)闭卷测评。对进入考核测评的人员,按照岗位分类进行闭卷测评,测评时间为30分钟。测评专家现场阅卷,按测评成绩及考生获奖证书、在校任职简历、大学四年的成绩通知单等情况,确定进入现场问答人员。
(2)现场问答测评。现场问答测评按照岗位分类进行,测评时间为15分钟,测评专家根据考核对象回答问题时的学科专业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给予综合评定。
考核完成后,测评专家进行测评打分,填写《测评表》。
3.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完成后,考核测评专家组向考核招聘工作专班汇报测评情况(包括每个考核对象的具体表现、特点、优势、测评成绩、考核测评组意见)。考核招聘工作专班根据考核测评情况,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4.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到陇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
5.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3号)实施,由考核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2号)实施,由考核招聘单位或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核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8.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属免费师范生的须签订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各存1份。
五、招聘纪律
1.考核招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选人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好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考核招聘工作。
2.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3.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7178730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 0692-7175946
陇川县第一中学 王老师:13578257680
邮 箱:1085899769@qq.com
陇川县民族中学 罗老师:13759203508
邮 箱:277254922@qq.com
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 常老师:15894441805
邮 箱:442703768@qq.com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bleL_BsNsDILWjoK00s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