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公招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4年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第三批次教师全国招聘公告(招聘18人)

2024-12-23  |  来源: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公众号

一、学校简介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始创于1998年,是云南省特色骨干高职院校、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和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单位。2018年,学校被教育厅评为云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高职教育管理15强单位。2021年,学校入选“云南省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的双高建设单位、云南经贸外事职业教育集团入围国家级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2019年,学校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共获得8项省级示范性成果,其中5项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成果。2020年入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和教育部首批“鲁班工坊”联盟成员单位;2022年,学校获得了“第一届云南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一等奖”;2023年,学校成功入选第一批云南省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培育单位、7个项目入选教育部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4月,学校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2024年,学校在软科中国民办高职院校排名中省内同类院校排名第1位。

二、基本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道德情操,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专业、本领域取得一定的教研、科研或学术成果。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身体条件。

(五)符合我校专业或课程建设需要。

(六)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及以下。

(七)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其他不适宜从教的情形;

6.有其他不良影响或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需求及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和技术人员。

四、招聘对象

专职教师岗:

名单

五、薪酬福利待遇及生活条件

(一)薪酬福利

执行《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薪酬管理办法》、《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博士研究生引进方案》,以岗定薪,易岗易薪。

(二)社会保障

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住房保障

学校提供教师公寓,自愿申请入住,且按月给予住房补贴。

(四)职称评审

学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具有职称评审权,符合条件者,可依据政策参与学校职称评审。

(五)成长发展

学校提供国内外培训机会和学历提升资助政策,学历提升政策,按照标准报销学费,毕业后可按照学校规定享受学历补贴。

(六)交通车

工作日免费乘坐往返昆明市区的交通车。

(七)其他福利

1.假期:享受带薪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2.福利及补贴:享受各大节假日福利、话费补贴、中餐补贴;

3.享受健康体检、各类工会活动及互助医疗等福利。

六、聘用方式

采用全职聘用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以“申请学院+姓名+学历层次/职称+专业”命名(例如:数字商学院+张三+硕士研究生/副高+电子商务)打包并发送至邮箱:jmwshr@126.com。

相关材料目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国(境)外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职称证或其他资格证书;

5.主要荣誉和奖励证书等;

6.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主要论文、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分区证明、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等)。

上述材料可先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中心(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学校人力资源中心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面试,招满即止。

(四)综合考核

学校以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术科研能力等。

(五)入职体检与考察

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六)录用

经考评合格者,予以录用,学校同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杨林校区

邮编:65170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71550

邮箱:jmwshr@126.com

(周一至周五9:00-17:00)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ayat-2kNr6aEr1zzGMub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