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上半年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1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金堂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14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四川省金堂中学校、金堂县淮口中学校、成都市树德中学淮州学校。以上单位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招聘单位相关简介详见金堂县教育局官网“学校简介”栏目。(http://www.jintang.gov.cn/jtxjyw/index.shtml)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2102022-22102028岗位招聘对象为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2102029—22102031岗位招聘对象为金堂县县外的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在岗优秀高中教师。报考22102029—22102031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
详见附件1《金堂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有违反师德师风不良记录和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4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金堂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1《金堂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8日09:00至4月2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或邮箱等形式通知应聘者本人。请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须与报名时上传资料一致)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2.《金堂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3.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学校盖鲜章的本人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表原件及复印件);如系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要求的等级证书,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社保部门打印盖章的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单。
资格审查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金堂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由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原件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本人承担。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3:1的,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4月25日前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五)提醒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及成绩公布
(一)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金堂县教育局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应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金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超过5:1的岗位采用初面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低于5:1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所有应聘人员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环节。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初面:初面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求职意愿、基本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内容进行考察,初面考官综合评议,量化打分。考核小组依据初面成绩高低按综合面试人数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
综合面试:通过答题和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学科课堂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公布考核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加试面试形式为问答),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核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金堂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金堂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有无违反师德师风不良记录、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金堂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金堂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紧缺情况和考生成绩等情况综合评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金堂县工作满8年后(其中:聘用人员应在初聘单位工作时间满5年),方可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县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金堂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28-84994015(金堂县教育局人事室,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纪律监督电话:028-84991578(金堂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原文标题:金堂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jintang.gov.cn/jtxrlzy/c115116/2025-04/07/content_f60d53e32d394cddacdfba34364a0f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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