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化辉南县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长春金标尺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和《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辉南县教育系统招聘东北师范大学等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4个岗位,计划招聘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辉南县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2025年4月12日在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二),2025年4月13日-18日在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双创中心四楼407,集中受理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材料
1.《2025年辉南县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2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资格审查员在《报名表》上“资格审查意见”处盖章,考生携资格审查员盖章的报名表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必要时资格审查员可以调阅考生档案。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高中学段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立功受奖证书、《2025年辉南县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3)等原件及复印件随报名材料一并提交。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工作网站(辉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面试
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形式。备考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试讲教材以吉林省高中各学科学段课程(教材)为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程序
1.笔试时间:2025年4月20日,上午8:30考生开始入场,9:00后停止入场,不按规定时间进入笔试地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在辉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公布。
2.笔试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双创中心四楼407。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辉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未携带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3.笔试考试不得提前交卷。请严格遵守时间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应试用品。严禁将各种电子类设备包括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计算机和平板电脑等或其他设备和书籍、资料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否则根据《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按违纪处理。
5.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在试卷和答题卡(纸)指定位置准确清楚的填写(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错误填写(涂)造成无法识别或确认的,后果自负。禁止在准考证、答题卡(纸)上做标记和乱涂乱画。客观题答题卡选项用2B铅笔填涂作答,否则所答试题无效。答题卡(纸)做标记或未使用规定用笔作答的成绩一律按无效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缺损、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试作弊当场查处。考生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可直接到本考点考务室举报。
7.笔试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等待监考人员验收后统一退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有关试卷信息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生必须尊重监考人员,服从考试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更不得以检查证件、查处考场作弊等工作影响本人考试为由无理取闹。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打击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考生面试时不准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饰品、不准穿着行业制服或有特殊标志的服装。应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对应的抽签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及其他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10.面试时间结束,考生必须停止作答。在候分区等待宣布成绩,本人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
11.面试完毕,考生必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喧哗。
12.对考试成绩有异议、举报其他考生有违纪行为、质疑工作人员行为的,必须在现场向主考、工作人员、考务组说明,并出示本人抽签号牌,否则不予受理。
13.面试全天进行,请考生自备饮用水和午餐。
五、签订招聘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达到录取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人选,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拟聘人选,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考生同意后与聘用学校和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如果考生当场放弃,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辉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辉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在2025年8月上岗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及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经复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此岗位不再递补。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35-8223445
附件:
1.2025年辉南县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5年辉南县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3.2025年辉南县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
辉南县教育局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inanxian.gov.cn/zwgk/tzgg/202504/t20250407_736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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