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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成都市郫都区教师资格认定

2020-05-14  |  来源: 郫都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0年上半年成都市郫都区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网上报名:5月14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更多教师招考信息,备考干货,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教资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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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本年度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在郫都区(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的中国公民,可在郫都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特别提示:高新区西区在郫都区申请,要求与郫都区户籍相同;西华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在金牛区申请。)

(二)驻郫都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统一申报,并在认定前提供全体毕业生名单及其毕业证书编号。(提示:2020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本次申请教师资格,可先自行在网上申报,再及时将申请材料交到学校教务处,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审核后报郫都区教育局。学校咨询电话公布在网报页面的注意事项里。)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4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公布在网报页面的“注意事项”。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报页面的“注意事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或研究生在读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就读学校在郫都区的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在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四)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公布在网报页面的“注意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其它未尽事宜如有必要会公告在网报页面的注意事项里,请本人随时查看。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咨询电话:028-87931823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3日

 

原文标题:成都市郫都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pidu.gov.cn/pidu/c125577/2020-05/13/content_b9cb18bff9b04023bb52c52be86ac4f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