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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城区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6-16  |  来源: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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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的统一部署,为做好西城区2021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按照管理权限,西城区教育委员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西城区受理范围

1.西城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西城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注册地在西城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西城区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

4.西城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西城区公安分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居住地在西城区的港澳台居民;

7.所在地在西城区的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是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二、工作安排

本次认定步骤为“网上报名—查询网上预审结果—现场办理—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6月15日上午7:00至6月22日下午4:00;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bjtccjszg.edu.cn);

3.网报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4.网报时确认点应选择“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春季第二次认定报名确认点”;

5.查询系统自动核验结果

本次认定中,系统会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自动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核验的信息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条件。

如系统显示某项条件“核验已通过”,申请人现场受理时无需携带相应材料原件。

如系统显示某项条件“待现场核验”,则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需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见本公告“三、现场受理需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内容。

(二)现场受理

1.受理时间:6月24日至6月30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受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青少年科技馆(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37号),联系电话:66560878。

3.发放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通知

现场受理通过的申请人应当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通知。

4.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现场受理通过的申请人领取证书可选择邮寄或自取。

现场受理通过的申请人凭通知或回执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选择邮寄证书的,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021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如通过认定,可以按流程先办理邮寄或预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待认定机构核验毕业证书后才能按选择的方式取得证书。

(三)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