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上半年广州市从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5月15~16日进行。现将我区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一)户籍在从化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现居住地址”必须为从化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从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6.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我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备课用书由考点提供,考生不需自备教材。
四、面试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18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考区”为报考考区。
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报考中职日语、俄语教师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报考高中或初中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网上审核
上传材料时间:2021年4月15~19日。
审核材料时间:2021年4月15~20日。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我市将继续依托广州政务“穗好办”APP软件程序,采用审核材料“零现场”方式,为申请人提供网上核验便捷服务。申请人完成网报后,在4月19日前手机端下载并安装“穗好办”APP,手机验证登陆后,点击正下方“办事”按钮,进入“劳动就业”专题,点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栏目,也可直接在主页面搜索“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进入。点击“开始办理”,按提示步骤完成上传材料的操作。广州市各考区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
申请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只能选择下列一种操作方式进行网上“零现场”审核材料上传。
在“穗好办”APP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
1.户籍在(从化区)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B);
(2)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
2.在居住地(从化区)报考的考生:
(1)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像素不大于200KB);
(2)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居住证(从化区)(需在有效期内);
(4)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从化区)报考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