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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东北师范学院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5-11  |  来源: 东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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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师函〔2020〕5 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吉教师字〔2014〕28 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 号)、《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非师范类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得参加认定。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教育类硕士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公费师范生的教师资格确认请与教务处联系认定事项。)

三、申请认定流程

(一)申请对象: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我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网报时间:

1.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5月13日-5月26日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请仔细阅读说明)。申请任教学科时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一致。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3.《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签名后按程序要求扫描上传图片。成功报名后,申请人需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的,请咨询其他同学如何上传清晰的照片。照片不清晰的不予认定。

4.上传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登记照(格式为: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b,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网上申报信息要求本人填写,不得代填,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人员请于2021年5月24日-5月27日,上午8点-11点,下午1点30-4点30到田家炳教育书院7楼710室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431-85099316;请申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将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按下面通知里提到的顺序依序装放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注姓名、报名序号、所报申报学科和电话。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8点到11点交至田家炳教育书院7楼710室。因为现场确认任务重,所以务必准时,不能提前来也不能延后。

(四)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可打印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手写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日期后,将承诺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A4竖版、正面、整体清晰)。签名后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上传效果。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上传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定。现场受理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份(在预览中打印)。

3.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白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

4.《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毕业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