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上半年青海省教师资格面试报名通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青海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安排,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NTCE)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6日。现就青海省面试考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18日
2.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时间:4月15日—19日17时
3.网上审核时间:4月15日—19日17时
4.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1日24时
5.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0日—16日
6.面试时间:5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户籍人员,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毕业学年)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8.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并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不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报名获得面试资格参加考试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方式
1.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后,扫描本次面试通告后附的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注册并登陆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审核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操作指引和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详见附件1)。
2.审核方式
2021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试点实行网上审核。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4月15日—19日17时)在微信小程序内上传相关材料,以便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补办。审核时间截止前,考生须随时登陆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导致报名信息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审核期间如有问题,请按照审核的提示联系相关单位,审核单位不代表面试考试地点,具体面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考生学历信息审核将在教师资格认定阶段完成。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应使用报名公告附件提供的固定格式,自编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