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力性原则是指教学的内容、难度、进度等要适合学生身心发展水平。这一原则是教学普遍性原则之一。它既是一条教学原则,又是一种教学方法。贯彻这一原则体现了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
量力性原则的提出是教学深入发展的必然,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现在学校教育的内容有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还有生产和生活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有一定的科学体系和深浅程度不同的等级。从学校教育产生之日起,人们就按照学校教育的要求选择教学内容,从浅到深、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进行排列,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进行教学。这是学校教育规律在教学内容上的表现。
贯彻量力性原则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研究学生的实际能力,包括学生的智力、能力、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等,以便确定合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
第二,从实际出发进行教学。既要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确定教学策略、方法和步骤,也要按学生的实际状况确定教学的难易程度。
第三,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个性差异。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有不同的发展特征,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个性特点和个人爱好。因此,教学方法和进度要适合学生的接受能力,不能过难或过易,不能搞一刀切。
第四,根据学生接受能力的快慢和强弱进行教学。学生对教学内容接受的速度有快有慢,理解的程度有深有浅。教学中要照顾到接受能力弱、接受速度慢的学生,放慢教学进度,力求使学生都能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
第五,正确处理教学与教育的关系。教学具有教育性,这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规律。贯彻量力性原则要考虑到教学的教育性。例如在培养能力方面,不仅要考虑培养认识能力,还要考虑培养实践能力。在培养自学能力方面,不仅要考虑培养阅读能力,还要考虑培养独立思考能力、组织能力等。这些能力是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基础。
第六,注意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的作用。非智力因素是指学生的情感、意志、兴趣、性格、需要、动机等方面。这些因素虽然不直接参与认知过程,但对认知活动起着始动、定向、维持和强化等作用。因此,在确定教学任务、选择教学方法时,必须考虑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防止片面强调“双基”而忽视思想教育的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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