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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调)招聘1人

2021-03-08  |  来源: 内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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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内江市东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东兴区公开选调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范围

内江市东兴区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司法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11日一31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龙观街86号)

4、报名所需资料

①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

④近期免冠两寸蓝底彩照2张;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三)选调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调工作在东兴区委组织部、东兴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得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1、开考比例详见《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如达不到该开考条件的,按此条件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选调岗位。

2、面试时间、地点:由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由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时间:由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另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

由内江市东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