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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选任36人

2022-03-29  |  来源: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导读】2022年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选任3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北京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满足诉调对接工作需求,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调解员,接受区法院的委派,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岗位职责

1.接受区法院的委派,独立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2.协助法官开展调解案件送达、事实调查等辅助工作;

3.协助法官开展案件调解完毕后的诉调对接工作;

4.开展区法院交办的其他与调解相关的工作。

2 选任数量

36人,本部及各派出法庭招录工作结束后,结合个人意愿与工作需求,调解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3 选任条件

(一)专职调解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

2.身份明确、社会关系清楚,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4.年龄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沟通能力强,抗压能力强,有一定调解能力,具有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教育等从业经历者以及基层调解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

(二)兼职调解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除满足专职调解员第1项到第7项的要求外,每周在岗时间累计不低于18个小时。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调解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执业证书的;

5.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管理的;

6.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调解员的情形。

4 工作地点

1.通州区人民法院本部: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6号通州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

2.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人民法庭:北京市通州区政府路宋庄镇政府东100米

3.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人民法庭: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工业园东路4号

4.通州区人民法院漷县人民法庭:北京市通州区漷兴一街漷县卫生院东南100米

5.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人民法庭: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嘉逸置业东北侧70米

5 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27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扫下方二维码获取《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填写后发送至tzfylat@126.com

电话报名: 010-81553762

邮寄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扫下方二维码获取《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以上材料建议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封面注明报考材料,填写后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6号通州法院第二审判区立案庭速裁组,联系电话010-81553762

(二)现场审核

1.收到报名表后,将以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现场提交报名审核材料;

2.现场审核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6号通州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

3.调解员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5)在职或退休证明材料;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本人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三)面试

提交审查材料后,将按照选任条件对报名人员和组织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以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统一开展面试工作。

6 任用程序

本次选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等规定执行,根据人民调解员的报名条件、面试成绩,综合评选确定拟选任的人员。拟选任的调解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发放证书,任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7 其他事项

1.在选任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选任手续者解除选任,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对于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资格不再招录。

3.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北京法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案件补贴办法(试行)》等规定为调解员发放案件补贴,补贴发放实行“一案一补”,按照调解纠纷的数量、案件难易程度和调解案件质量等予以发放。

4.人民调解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调解工作。

5.联系人:刘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1553762

咨询时间:9:30-11:00

14:00-17:00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

 

原标题:通州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选任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tz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803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