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东营市利津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县选聘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强化利津经济开发区人员力量,依据《利津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聘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按照“公开公正、分级分批、竞争择优、自愿参与”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范围,吸引全县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充实专业化力量,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人才队伍支撑力,为实现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选聘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选聘10人。
1.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部副部长2人、经济发展部副部长1人。
2.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部工作人员1人、项目服务部工作人员1人、经济发展部工作人员1人、应急管理部工作人员4人,合计7人。
四、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全局的能力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愿意长期在开发区工作。
4.有与开发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企业服务、应急管理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副职人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业相当层次职务人员,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现任中层干部(需经组织人事部门任命或备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应聘经济发展部副部长须具有2年以上统计岗位工作经历。
2.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工作人员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任副科级干部是指由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报名应聘人员中,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