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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庆怀宁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条件

2021-12-14  |  来源: 怀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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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怀宁县直事业单位选调24人,报名条件如下:

(一)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018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

3.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岗位具体要求见《怀宁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其中《岗位表》“年龄条件”中“ 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