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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局选调城市管理监控中心人员公告

2021-10-12  |  来源: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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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城市管理局工作力量,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根据《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区客家土楼廉洁教育中心等单位使用编制的通知》(龙永编办〔2021〕55号)精神,拟公开向永定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选调在编在岗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城市监控中心1人(从事执法工作)。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男,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学历)。

4.入编5周年以上(含基层服务年限;属于转业士官安置的,含服兵役年限)。

5.2016—2020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法院列入的失信人员。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表1份(报名表到报名处领取)。

3.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

4.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三)报名地点: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枫南北路西九巷12号)。联系人:黄秋芳;联系电话:3253811。

(四)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因此骗取选调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量化考核、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择优选调(总分:100分)。

(一)量化考核(50分)

1.学历分: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大学本科3分,大专2分(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2.年度考核分:近五年(2016至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1次5分,最高不超过25分。

3.工龄分:参加工作每1周年加1分,不足1年不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

4.评优分:近五年(2016年1月以来),获得县处级表彰1次3分,获得市厅级表彰1次5分,省部级表彰1次8分,获得国家级表彰1次10分(同年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高分)〔最高不超出10分,报名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军人分:本人属于退役军人的加5分。

(二)组织考察(50分)

1.由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局组织考察。

2.根据量化加分排名,报名人员中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满3人则全部列入考察。

3.考察组前期到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访察了解,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每项满5分,最高不超过25分)。

4.由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见面,进行面谈面试(最高不超过25分)。

(三)体检

1.根据选调总分,按选调人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量化考核和组织考察得出总成绩排名,由考察组提出拟选调人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区城市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

2.拟选调人选,在永定新闻网或永定区政府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未尽事宜由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定区城市管理局解释。

原标题: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城市管理监控中心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yongding.gov.cn/xxgk/tzgg/202110/t20211011_1828802.htm